婚姻家庭纠纷复杂多样,在扎根基层的审判实践中,成吉思汗人民法庭逐渐摸索出了符合当地实际的“天骄调解四法”。
一是“面对面”,即想尽办法让当事人面对面地直抒胸臆,找准感情、子女或财产方面的焦点,逐步解决“离不离”、“养不养”和“分不分”的问题;
二是“背对背”,“当面锣对面鼓”有时会导致双方情绪激动、矛盾升级,采取分别沟通的方式,有利于快速找到纠纷的解纷点;
三是“心连心”,与当事人产生感情上的共鸣和认同后,对其动之以情,晓之以法,形成最优解纷方案;
四是“手拉手”,充分运用枫桥经验,通过与人大代表、政协委员、乡贤村老等“手拉手”,形成调解合力,共同促进纠纷化解。
文:孙丽丽
编辑:王昊
审核:闫景宇